在民用电气规范中智能化系统接地
智能化系统接地
12.9.1 智能化系统接地一般具有直流电源回路接地(直流地)、信号回路接地(信号地)和保护接地(PE)、防雷接地、屏蔽接地与防静电接地等。
12. 9. 2 智能化系统机房内的电子设备应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。
12.9.3 智能化系统信号回路接地系统的形式, 应根据电子设备的工作频率和接地导体长度, 确定采用S型接地、M型接地或SM混合型接地。
12.9.4 智能化系统设备外壳应设置两根不同长度的等电位联结线, 其长度各为不同于1/4干扰波长的倍数, 并不宜大于0. 5m。
12. 9. S 功能接地导体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0m m2 的铜材, 或相同电导的其他材质导体。
12.9.6 除另有规定外, 智能化系统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,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。

12. 9. 7 建筑物的总接地端子可引出铜质接地干线, 智能化系统装置应以最短距离与其连接后并接地。当智能化系统装置较多时, 接地千线应敷设成闭路环。
12. 9. 8 裸露的接地干线导体在支撑体上或穿墙时应加以绝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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